香港離岸賬戶開立后如何收信用證?
發布日期: 2018-12-07 來源: www.udland.cn 有人獲得幫助 分享:
隨著貿易進程的不斷發展,目前以銀行信用代替商業信用,已經成為了一種常見的支付方式。只有開設了銀行賬戶,才能開收信用證。信用證是開證行對受益人有條件的付款承諾,即以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為付款條件。下面和大家講講香港離岸賬戶開立后如何收信用證?

一、信用證作用
信用證(Letter of Credit,L/C),是指開證銀行應申請人(買方)的要求,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開立的、載有一定金額的、在一定的期限內,憑符合規定的單據付款的書面保證文件。有下面三個作用:
1、擔保付款:由于一國的賣方不了解另一國家的買方的信譽和支付能力,只有在先付貨款,或有銀行信用證的條件下才會發貨。而此時,買方銀行的信用提供了擔保。
2、融資作用:賣方在信用證到期前急需用款時,可以將該信用證質押從第三人處(或銀行)取得貸款。買方也可以申請銀行墊款,提出信用。
3、便利作用:信用證除了有擔保付款和提供融資的服務外,還對買賣雙方有便利的作用。雙方的資信調查,對擔保登記或質押辦理,付款的安排等都被信用證簡化了。
二、香港離岸賬戶開立后如何收信用證
香港公司可以接受信用證的,可以在開戶行直接交單議付或者轉開子證。
處理過程如下所示:
國外公司-----A------?離岸公司-----B------?進出口代理公司/工廠
離岸公司信用證操作一般性分為兩種,一個是,可轉讓信用證,這個對于SOHO來說幾乎沒有任何的風險,因為其是拿到國外客戶的母證在銀行進行抵押,然后再開出子證,比如客戶開過來的是130萬的LC,利潤是30萬,然后我們自己可以開出100萬的子證給到下家,需要注意的是,必須要在信用證上注明除外可接收任何的第三方單據。第二個是,背對背信用證比較簡單,就是直接再到銀行重開1張信用證給到下家,剛開始保證金需要130萬100%保證金(轉讓LC不需要保證金)。
建議如果經常操作信用證的朋友,選擇自己所在地的銀行開戶。
可轉讓信用證操作方式和途徑介紹:
A為國內出口商,B為中間商香港公司,C為國外進口商,BANK A為國內的通知行,BANK B為B公司的賬戶行,BANK C為開證行
1、C向B開出L/C,金額$130萬(母證) ;
2、B以母證為據,BANK B向A開出L/C,金額$100萬(子證);
3、A收到BANK A的通知,接受子證,發貨;
4、A將提單 $100萬的,裝箱單提交BANK A,轉遞BANK B;
5、審單后,BNAK B 通知公司B將由$100萬替換成$130萬, 并將單據轉遞BANK C ;
6、審單后,BANK C解付$130萬給BANK B, BANK B解付$100萬給BANK A。
信用證支付方式是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、銀行參與國際貿易結算的過程中逐步形成的。由于貨款的支付,以取得符合信用證規定的貨運單據為條件,避免了預付貨款的風險,因此信用證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進、出口雙方在付款和交貨問題上的矛盾。
由此可知,無論如何,信用證的受益人以嚴格按照信用證的規定行事,提交符合信用證的單據為要。倘不能夠做到這一點,那么就會遭遇風險。具體如何操作,需要注意什么,因根據信用證的具體條款而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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