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公司該如何申請離岸豁免?
發布日期: 2018-11-21 來源: www.udland.cn 114 分享:
在香港注冊公司后如利潤并非來自香港,香港公司在申報香港利得稅時,可向香港稅局申請豁免繳納香港利得稅。香港利潤來源是否來自香港,是根據利潤性質產生及交易性質所決定的。下面和大家介紹香港公司該如何申請離岸豁免?

一、香港公司如何申請離岸豁免?
香港公司要申請離岸豁免需要滿足下面條件和所需資料:
要求:
1、供應商和客戶均不是香港客商;
2、離岸豁免訂單的簽署過程均不在香港發生;
3、貨物未在香港發生報關、收發貨等;
4、未在香港有實體的辦公室和聘請香港員工;
5、離岸豁免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經營紀錄等
所需資料:
1、財務報表、審計報告、稅務計算表、離岸運作香港稅務豁免申請書。
如果稅務豁免申請時所提交的資料不充足。稅務局會要求補充更多的證明材料.
所申請的公司,需要按要求繼續提交。
香港公司申請離岸豁免,一般有如下過程:
1、做帳審計
2、將經審計報表與報告交稅局提出申請 ---稅務發出離岸問題信
3、撰寫回復信件及相關資料交稅局
4、稅局下審批結果整個操作流程關鍵點在信件的回復撰寫,撰寫過程需要公司提供詳細的業務
整個過程一般是6-24個月,一般在稅務局發出豁免同意書后2至3年內稅務局不會再向公司提出查問,但稅務局擁有最終決定權。其后,稅務局會不定期每數年要求公司重新提交文件。
將離岸豁免申請上交稅局后,稅局會下發信件,然后需要您根據信件回復問題及提供相關業務單據(我們會根據您的初步回答進行整理并按稅局要求進行回復)。稅局會有8-24個月的審核期,如果通過,稅局會下發信件或郵件告知本次豁免申請通過,那么在以后的年度及即可有利潤也無需繳納利得稅稅款(申請成功后的經營也要注意符合申請條件)。
二、離岸豁免優缺點
離岸豁免也存在好處和一些不足。
香港公司離岸豁免好處:
1、如果申請成功,便不必為離岸收入繳交利得稅。符合香港公司條例及稅務條例中,對公司賬目進行的規定。
貴香港公司的業務沒有改變,申請離岸豁免一次即可,不需要每年都持續申請。,稅局會視貴司以后年度都是離岸,會不定時復查。(2-10年之間)
香港公司離岸豁免缺點:
1、申請結果要視乎稅務局評估結果,有一定的申請幾率,沒通過的話,則需要交香港利得稅,公司有支出成本。
2、如貴司的業務于某一年度有所變更,只要在核數報告與稅表上寫清楚,稅局就會再次出信詢問新業務的離岸性質,相當于需要重新申請離岸豁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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